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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業動態
11-17
2015
中國于1985年12月加入《世界遺產公約》。30年來,中國的世界遺產事業從無到有、從小到大,在世界遺產申報、保護、利用和管理等方面取得舉世公認的成就。目前,中國共有世界遺產48項,其中自然遺產10項、文化與自然雙遺產(以下簡稱雙遺產)4項、文化景觀遺產4項、文化遺產30項。中國的世界遺產總數位居世界第二,成為名副其實的世界遺產大國。
中國世界自然遺產的國際貢獻
豐富了世界遺產內涵。中國的世界自然遺產囊括了自然遺產、雙遺產和文化景觀等以自然特征為基礎的全部遺產類型,涵蓋了自然美、地質地貌和生物生態三大突出價值的全部方面。中國自古“天人合一”的理念,在雙遺產、文化景觀遺產方面得到充分體現,泰山、黃山等所具有的自然與文化和諧交融的突出特點,很好地豐富了世界遺產的科學價值和人文內涵。
推動了全球世界自然遺產事業發展。中國18項自然遺產、雙遺產和文化景觀遺產在有效保護國土范圍內最優美的自然景觀、最典型的地質遺跡及生物多樣性熱點地區的同時,有力地支撐了世界遺產核心價值理念的傳播和全球世界遺產事業的快速發展。
促進了文明交流互鑒。向世界展現了中國保護自然生態和人類文明、謀求和平發展的不懈努力和責任擔當,加強了東方與西方、發展中國家與發達國家的文明間對話,增進了不同國家、民族、信仰間的文化認同,為世界各國特別是廣大發展中國家妥善處理遺產保護、利用與傳承的關系提供了有益借鑒。
符合中國國情的管理體制機制
加強法制建設。我國的世界自然遺產主要依托風景名勝區等法定保護地的法律法規體系進行有效管理,形成了由國家、省級、遺產地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構成的制度體系。國家層面《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風景名勝區條例》等法律法規特別是《風景名勝區條例》確定了設立、保護、規劃、利用和管理等制度,為世界自然遺產的申報和保護管理提供了有力支撐。
設立管理機構。我國建立了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地方人民政府及其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遺產地管理機構構成的三級管理機構。
強化技術支撐。我國專門成立了世界自然遺產保護研究中心,與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北京大學等開展研究,并會同有關方面組織成立中國南方喀斯特世界自然遺產保護管理協調委員會和世界遺產專家委員會,為世界自然遺產申報和保護工作提供決策咨詢和智力支持。
嚴格規劃管控。各世界自然遺產均具有相應的保護管理規劃,作為保護、管理、監測、評估的依據。特別是以風景名勝區為主體的世界遺產地,依托強有力的規劃體系,為世界遺產地的保護、利用、建設和管理提供了重要依據,較好地發揮了規劃管控作用。
完善申報機制。中國的風景名勝區是依據《風景名勝區條例》設立的法定自然文化遺產保護區域,與國外的國家公園相對應,是中國世界遺產和建立國家公園體制的主要載體。中國還建立了《國家自然遺產、自然與文化雙遺產預備名錄》,作為《世界遺產預備清單》的遴選項目庫,包含了37處風景名勝區。
保護監測
我國先后于1998年和2010年按要求提交了定期監測報告。世界遺產委員會近年來也先后對我國部分遺產地進行了不定期的反應性監測。我國遺產地主管部門和管理機構建立了相應的監測監督體系,支撐遺產地的保護和管理。各遺產地逐步建立了“多部門聯動、多要素覆蓋、監測預警并行”的監測機制,對遺產地的自然環境、生態系統、文物古跡、地質災害、城鄉發展、旅游活動等影響突出價值的因素開展監測。
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于2002年建立了高精度遙感衛星監測體系,對世界自然遺產的保護狀況、規劃實施和建設活動開展了大范圍動態監測,并兩次對涉及風景名勝區的遺產地開展環境綜合整治和保護管理執法檢查。
能力建設
管理能力日益提高。各遺產地管理機構共有管理人員9830人,其中專業技術人員占16%。20處遺產地建立了執法隊伍。遺產地普遍重視管理人員的在崗培訓和業務交流。
技術能力不斷增強。信息化技術在遺產地得到普遍重視和廣泛應用。原建設部(現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曾在黃山、峨眉山等7處遺產地開展了“數字景區”建設。目前,已有17處遺產地開展了“智慧景區”建設。
科研能力持續進步。各遺產地高度重視科研工作,普遍加大科研投入,逐步建立起跨國界、跨領域、跨部門的科研合作體系,在地質地貌、生物多樣性、環境變化、旅游管理、社區發展等方面取得了豐碩的研究成果。
生態文明和文化傳承貢獻
有效保護了自然生態系統和珍貴的自然遺產。18項自然遺產、雙遺產、文化景觀遺產中,5項位于全球生物多樣性熱點地區,10項屬于《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戰略與行動計劃》確定的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優先地區,5項列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生物圈保護區”,有效保護了瀕危珍稀物種棲息地和自然生態系統,最具代表性的丹霞地貌、喀斯特地貌等地質遺跡,最優美的山岳、湖泊、森林等自然景觀以及獨特的宗教、山水、古建、耕作等文化景觀。
保護傳承了最優秀的歷史文化。包括45個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159個省級文物保護單位、15項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以及為數眾多的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和傳統村落,這些文化遺產和所處的自然人文環境得到完整保護,維護了文化遺產的真實性,提高了文化遺產的可傳承性。
探索實踐了生態文明重要制度。在資源有償使用、國土空間開發保護、空間規劃管理、生態補償等方面開展了生態文明制度建設的有益探索和實踐。18項世界自然遺產地保護管理規劃和39處國家級風景名勝區規劃相互銜接,構建了世界遺產地空間開發保護和空間規劃管控的基礎,有效支撐了珍貴自然生態空間的規劃管理,嚴格控制了開發利用強度。
先行示范了國家公園的體制和理念。泰山等風景名勝區世界遺產地依據《風景名勝區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和自身實踐探索,在踐行保護優先理念、建立統一機構、強化規劃管控、實施特許經營、保障集體產權、社區協調發展等方面形成了很多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和模式,不僅為建立國家公園體制奠定了重要基礎,且對國外世界遺產和國家公園的保護管理具有重要借鑒意義。
顯著提升了公眾對世界遺產的認知和保護意識。社會各界對世界自然遺產事業的關注度逐步提高,公眾參與、支持和保護世界遺產的力度不斷加大,逐步扭轉了將世界遺產等同于一般旅游景區的片面認識。
社會經濟貢獻
推動科普教育宣傳。目前,世界自然遺產地共建立動植物保護、環境保護、地質科普等類型的教育基地42個,其中國家級教育基地21個。
促進和諧社會建設。通過特許經營、利益共享、生態補償、生活補助等方式惠及民眾、改善民生,促進遺產地保護與當地社區居民生產生活協調發展。
帶動地方優化發展模式。各遺產地通過開展適當的旅游展示活動,拉動了住宿、餐飲、交通、土特產等產業發展,促進了遺產地外圍旅游小城鎮建設。
成為對外展示窗口。遺產地的境外游客比重遠遠高于非遺產地的風景名勝區,充分顯示了世界遺產的國際影響力,成為中國名副其實的“國家名片”。
國際交流合作
開展多種形式對外交流合作。中國各級遺產地管理機構與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自然保護聯盟等國際組織、政府、機構建立了密切聯系,在遺產申報、保護、管理、監測、能力建設、科普教育等方面開展了廣泛而深入的交流與合作。我國已有12處遺產地與國外遺產地、國家公園等結成友好單位,30年來累計派出900余名技術人員赴國外學習交流。
發揮遺產大國國際作用。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亞太地區世界遺產研究與培訓中心在中國成立,既是中國承擔遺產大國責任的重要體現,又為我國在亞太地區世界遺產領域發揮引領作用提供了重要平臺。我國成功舉辦了第3屆世界自然遺產大會等諸多重要的國際性會議,形成一系列具有重要影響力的國際宣言或文件,提高了中國在世界遺產領域的影響力。
展望
30年來,中國的世界自然遺產事業發展迅速、成就顯著。但是,世界自然遺產保護的壓力依然巨大、面臨的威脅仍然存在,保護、利用與管理中的一些突出問題和不足還有待逐步解決。一些地方對世界遺產及其價值的認識還不到位,重開發、輕保護,重眼前經濟利益、輕長遠綜合效益,將寶貴的遺產資源等同于一般的旅游資源等思想觀念仍一定程度地存在。一些地方在遺產地及其鄰近地區違法違規進行資源開采、過度開發建設、不合理安排重大設施、超容量接待游客等問題仍時有發生。一些遺產地保護管理能力低下,在機構設置、人員配備、科研監測、能力建設等方面不能適應新形勢下的保護管理要求;大型和系列遺產地保護管理面臨的挑戰和壓力不斷加大。
保護自然生態和傳承歷史文化,既是國際社會共識,也是各國歷史責任。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生態文明建設,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先后出臺了一系列重大決策部署,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取得重大進展和積極成效。
世界自然遺產是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載體。必須堅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以國家法律法規為基礎,以踐行《世界遺產公約》為宗旨,以保護和傳承為核心,遵守“科學規劃、統一管理、嚴格保護、永續利用”的原則,堅持國外國內相結合、保護利用相協調,突出世界遺產的國際性和公益性,推動中國世界自然遺產事業的可持續發展,讓人類共同的財富世代相傳、永續利用。
今后,以下幾方面工作應加強:
堅持保護理念。要站在全球戰略高度和國家長遠利益角度,以生態文明建設為指導,科學謀劃中國世界自然遺產事業的發展,進一步增強履約能力,踐行國際承諾,使嚴格保護、永續傳承的遺產理念落地生根,轉化為全面推進和提升世界遺產保護管理工作的具體實踐。
完善體制機制。嚴格執行世界遺產管理相關法律法規,積極完善世界遺產保護相關規章制度,推進世界遺產保護管理的法制化、規范化。制訂中國世界自然遺產保護發展戰略,指導世界自然遺產工作有序開展;規范世界自然遺產申報,建立動態預備清單制度;建立健全專家決策咨詢制度,提高決策科學性。依法加強遺產地管理機構建設,強化管理職能,不斷完善大型和系列遺產地的區域協調管理機制,積極適應遺產地保護管理新要求。加大保護資金投入,規范門票收入用途,保障保護管理經費需求。科學編制和實施遺產地保護管理規劃,妥善協調銜接風景名勝區規劃等相關法定規劃,共同強化規劃管控。
改進監督方式。國家和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結合世界遺產定期評估、風景名勝區執法檢查、遙感動態監測等工作,全面加強遺產地保護管理狀況的監測、督察和評估。依法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加大處罰力度,嚴格責任追究,堅決遏制重大破壞遺產資源的活動。建立健全違法違規行為公眾舉報與曝光制度,鼓勵公眾、媒體、社會組織參與世界自然遺產保護監督。
深化國際合作。進一步加強與有關國際組織和政府機構的多層次多領域的廣泛合作,加強政策、信息、技術等方面的資源共享和項目合作,加強遺產人才的交流培養。推進保護管理經驗的交流互鑒,對外宣傳中國遺產地保護管理成就、經驗和模式,對內借鑒國外遺產地保護的有益經驗和技術。增強參與世界自然遺產國際事務的主動性,不斷擴大中國在世界遺產領域的國際影響力和話語權。
加強公眾參與。加強世界遺產宣傳教育,普及世界遺產知識,展示世界遺產科學價值,讓社會公眾更好地了解遺產、熱愛遺產、保護遺產,實現世界遺產全民共有、全民共享、全民公益。積極鼓勵和推進遺產志愿者隊伍建設,鼓勵社會團體、個人設立遺產保護基金,服務于世界遺產事業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