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質量的棚戶區改造推動城市科學持續發展
行業動態
02-29
2016
城市棚戶區改造是一項利國利民的工作,改造的好壞直接關系到國計民生和城市的科學持續發展。黨中央、國務院對城市棚戶區改造高度重視,出臺了很多優惠政策,但一些地方沒有結合當地實際落實到位,以至于改造脫離實際,滋生了腐敗,甚至出現了群眾上訪和流血沖突現象。本人認為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進程中,推進高質量的棚戶區改造必須結合當地實際,把民生城市的可持續發展放在首位。
政府要為棚戶區改造創造條件提供優惠政策
政府土地儲備中心對棚戶區土地實行收購,以凈出讓方式供地。凈地出讓后獲得的出讓收益,扣除按規定繳省的費用后,專項用于支付銀行貸款本息和毛地收購資金的周轉以及棚戶區安置房建設。安置房住宅用地實行土地行政劃撥,對改造后的房屋納入產權產籍管理。安置房建設項目行政事業性收費全免,經營、服務性收費按最低限下浮。
安置房房屋拆遷補償契稅先繳后返;對安置房住宅上靠標準戶型增加的建筑面積部分,營業稅等稅種由地方稅務部門向省申請暫緩繳納。安置房建設項目用地紅線以外沒有配套管網的或達不到項目配套要求的,電力、供水、排水、燃氣等部門應按規劃要求無償同步建設至小區紅線。對騰空用于商品房建設的地塊,電力、供水、排水、燃氣等部門應按規劃要求同步建設,按照國家、省、市所規定的正常標準支付,涉及配套管網施工中的破道、綠化等費用免繳。對安置房建設項目,政府各職能部門要同步辦理相關手續,保證項目的開竣工時間。
小區配套建設標準要滿足居民基本生活和出行需要,當地政府組織被安置居民以招標方式選擇物業公司,對小區實行物業管理,物業費三年內減半收取,不足部分由區政府承擔。在進行安置房建筑設計時,應根據周邊服務設施現狀,建設一處或幾處綜合市場,用于提供公益性就業崗位,其產權歸市政府所有,由當地政府負責日常管理。財政籌措棚戶區開發改造補貼資金,建立專戶,專款專用。棚戶區開發改造項目按應繳土地出讓金的70%為基數,作為政府投入返還給開發企業。
棚戶區改造供地實行土地公開掛牌出讓,在掛牌過程中出現競標情況,可采取遞減返還比例競標辦法出讓土地使用權。成交價款一次性繳齊后,15個工作日內補貼到位。
涉及棚戶區改造項目的各項稅種全額征收,扣除城市建設維護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留成部分的60%,按入庫財政級次返給開發企業予以補貼,其余40%由入庫財政級次設立“棚戶區開發改造補貼資金”專戶,專款專用,定期審計。棚戶區開發改造項目用地紅線以外沒有配套管網的或達不到項目配套要求的,電力、供水、排水、燃氣等部門應按規劃要求同步建設至小區紅線。所需建設資金,一部分從市財政收取的棚戶區開發改造項目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中解決,定向用于熱力、供水、排水管網建設,缺口部分由熱力、供水、排水等企業自籌資金建設;確實難以實施的棚戶區改造項目,市政府將采取一事一議的辦法,由市政府市長辦公會議或市政府常務會議議定。以建經濟適用住房方式進行的棚戶區開發改造用地實行行政劃撥,住宅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減半收取。
棚戶區改造要進一步完善國土規劃體系
國土資源是國家長治久安的保障,棚戶區改造要合理、科學地完善國土規劃體系。
宏觀層次的規劃著重于國土資源開發利用和大的經濟區域協調的總體思路、原則方針等內容;微觀層次的規劃則以開發和整治項目布局、土地利用規劃等具體內容為主;國土規劃的理念和重點隨著時代的發展發生相應的變化。通過加強國土規劃的薄弱環節、完善國土規劃體系、規范國土規劃的法律措施,從而有效實施國土規劃,既是新的歷史時期統籌區域發展的必然要求,又是實現區域統籌發展的必要措施。
自然資源豐富對所在地區來說是一種比較優勢,但如果過分依賴自然資源的比較優勢,形成單一的產業結構,隨著自然資源的減少,對經濟增長的束縛作用不斷增強,就會步入“比較優勢陷阱”。因此,合理地利用土地資源要隨著經濟的發展,在產業結構上不斷創新、不斷提升、不斷延伸,形成多元化高級化的產業結構,將自然資源靜態的比較優勢轉化為動態的比較優勢,并且將產品的比較優勢轉化成在市場上的競爭優勢,促使地區經濟持續、快速、健康增長。
地方政府是“經濟人”,追求效益的最大化,在以GDP為主要考核指標的情況下,當區域經濟增長與環境問題發生矛盾時,地方政府一般都會傾向于看得見摸得著的政績評價指標。因此,地方政府在一些項目決策上大多以犧牲環境為代價換取經濟增長。因此,中央政府應積極推進政策制度體系創新,改變政府政績考核指標,健全監控和責任追究制度。中央政府在制定政策時,要考慮地方執行政策的機會成本,對執行政策給地方造成的損失給予合理補償,實現國家利益與區域利益相統一、經濟增長和環境相協調,實現國民經濟乃至整個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